“熊孩子”闖禍家長可別“裝熊”
時間:2016-12-07 16:41 來源:川北在線 責任編輯:青青
“我不是他爸爸,只是親戚。”近日,在重慶沙坪壩一家手機店里,市民李先生看見兒子玩壞了店內的手機,趕緊撇清和小孩的父子關系,竟稱只是親戚。直到民警趕來調解,李先生才承擔了賠償責任。(據中國網12月6日)
“熊孩子”在生活中其實不算少見,指的就是那些調皮的小孩子。但是,“熊家長”可以說是比較少見了,畢竟年紀大了,懂的道理也應該多?善陀羞@么一位家長,在自己家“熊孩子”玩壞店內手機之后“裝熊”,聲稱這不是自己家孩子。這種行為讓人覺得好笑,但是好笑之余卻又有點無語。
家長的這種行為顯然是因為缺乏擔當意識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》規(guī)定: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,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。因此,“熊孩子”闖禍,家長需要為此擔責。除此之外,在孩子玩手機的時候,家長未予制止其行為,沒有盡到看護責任,孩子才會把手機弄壞。無論從哪個角度而言,家長都需要承擔相應責任,以親戚關系來逃避責任的行為顯然令人不齒。
古語云,“養(yǎng)不教、父之過”。單從教育角度來看,孩子犯錯,家長否認親子關系,對孩子的成長也會造成很大傷害。作為家長,就是要以身作則,為孩子平日里言行舉止樹立榜樣。此次“熊孩子”闖禍后家長想辦法逃避責任,以后“熊孩子”會更加缺少責任意識,帶來更大禍端。長此以往,孩子的教育就會出現極大問題。
家長與孩子的關系最為密切,是孩子行為的風向標。因此,“熊孩子”闖禍,家長可不能“裝熊”,而是應該主動為孩子的過失埋單。此次新聞可謂是給家長們提了個醒,以后千萬要注意孩子的管理教育以及自身的言行舉止,認真負起當家長的責任。楊雅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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