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傳商紂王時期發(fā)明了一種酷刑「炮烙之刑」,將犯人綁在碩大的中空銅柱上,并涂上膏油,接著放置炭火在銅柱里,皮膚逐漸燒焦而死,會出現炮烙之刑,據說某天商紂王與妲己在郊外游玩,突然一聲暴雷將數劈成兩半,大樹瞬間燃起大火,樹上螞蟻被烤焦滋滋作響,看到這情況的妲己不感到害怕,反而笑開懷。
商紂王看到美人笑的這么開心,回宮后仿照著當時情景,在廣場中豎起一大根銅柱,接著就出現殘酷的炮烙之刑,此刑罰在商紂滅亡后廢除,不過后人依照這原理,發(fā)明出體積更小、使用更方便的「火斗」(或稱「金斗」),外形像古代烹調的工具、也像鐵制水瓢,放炭火在上面就可以使用。
《淮南子》曾記載「炮烙始于斗」,其中標注「斗,熨斗也。紂王見熨斗爛人手,遂作炮烙之刑」,火斗被視為現代熨斗的原型,用來燙衣服的功能,大約在漢朝出現,之后流行于明清,至今成為家家戶戶的生活用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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