蒙城三義民警:街頭巡邏 抓獲文物販
時間:2013-12-23 10:21 來源:川北在線 責任編輯:毛青青
近日,蒙城縣三義派出所民警,在街頭巡邏時,發(fā)現(xiàn)假文物販賣者涉嫌詐騙,予以現(xiàn)場抓。
12月14日上午10時許,蒙城縣三義派出所兩名民警在街上正常巡邏時,發(fā)現(xiàn)三義小學大門北側街面圍攏很多人在觀看,出于職業(yè)習慣,民警向前靠近,發(fā)現(xiàn)一個40多歲的男人正向圍觀人介紹地上的東西。該物是一個形似水牛外帶12屬相的物體。要價300元、200元、100多元不等。聲稱是自己搞建筑,在挖地基時挖出的地下文物,像是古董之類的東西,非常值錢,圍觀群眾幾十人。不少群眾開始討價還價,有出200元的,也有出100多元的,現(xiàn)場圍觀的人越來越多。當天,三義逢集,加上冬閑趕集的群眾很多。民警覺的此人形跡可疑,要真是古董之類的為什么要價這么低?為防止群眾上當受騙,民警當即將此人帶進派出所進行詢問。開始此人拒不交代,一會說住在蒙城一個橋頭旅社,一會說不清楚旅社地址,和民警玩起捉迷藏。經過一番斗智斗勇,在大量的證據面前,該男子低下了頭,如實供出事實真相。此人系太和縣趙集人,為了掙錢,幾個月前從河南安陽地段購買三箱(每箱12個)類似文物的“蝸牛”,通過從“蝸牛”底部注入水泥,并用宣統(tǒng)字樣的地板粘住,自己開著三輪車下鄉(xiāng)以賣所謂的古董詐騙群眾錢財。住一旅社2天,民警在其居住的旅社發(fā)現(xiàn)有現(xiàn)貨16個加上在街上的共計17個 及其作案工具。
根據現(xiàn)場獲得證據及本人交代,此人屬于詐騙行為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九條之規(guī)定,給予違法嫌疑人治安拘留15天,行政處罰1000元的處罰。此案件將進一步審理中。派出所干警特別提示:廣大群眾提高警惕,切勿上當受騙。(邵嶺 劉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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