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為小轎車撞上護欄
民警經調查得知,事故發(fā)生時,戴某駕駛小型轎車沿科技路由北向南行駛,當行至正方中路路段時,車輛突然失控碰撞到右側機非隔離護欄、樹木,造成車輛及機非隔離護欄,樹木不同程度的損壞。
現場民警詢問戴某發(fā)生事故的原因時,戴某表示,當時自己伸手去放在副駕駛位上的包里掏東西,因一時找不到,分了心,導致車輛便偏離車道,撞上了路邊護欄。
當事人戴某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時,觀察疏忽、操作不當,是引發(fā)此事故的根本原因,其行為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(guī)定。為此,民警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九十一條及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(guī)定》第六十條第一款第(一)項的規(guī)定,認定當事人戴某負全部責任。
交警在此提醒,開車安全駕駛為首位,其他無關事情都可以放一放,做個合格駕駛人,從安全細節(jié)開始。
投稿郵箱:chuanbeiol@163.com 詳情請訪問川北在線:http://www.dstuf.com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