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(jù)此前報道,張女士稱事發(fā)后,黑色SUV車主一方一直罵罵咧咧,沒有道歉。她和母親選擇報警,并撥打了120急救電話。
張女士說,當天,她和母親都受傷送醫(yī)了,警方在醫(yī)院給她和母親做了筆錄。隨后,有中間人找到她,稱要給錢私了,被他們拒絕。當晚,她哥哥從轄區(qū)派出所了解到,打人的男子尚某和女子楊某均被行政拘留,“男的被拘留12天,女的被拘留10天。”10月20日,她接受了手術治療。
根據(jù)《診斷證明》顯示,張女士脛腓骨干骨折(右,粉碎性);腦外傷后綜合征。其母親為頭部外傷后反應,頸部、胸部軟組織損傷。
事發(fā)后,張女士向警方申請了傷情鑒定。根據(jù)10月15日《鑒定意見通知書》顯示,認定張女士構成輕傷一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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