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備受關注的‘成都女子兩年內(nèi)被丈夫家暴16次’案件再迎重大進展。當事人小謝通過社交媒體平臺發(fā)布視頻透露,因前婆婆未繳納上訴費用,其上訴請求已被撤銷,這意味著一審判決正式生效。根據(jù)法律裁決,前婆婆需返還約91萬余元,并在離婚財產(chǎn)分割中明確這筆款項的具體分配方式。
與此同時,小謝也收到關于‘賀某陽刑事案件’二審的通知,此次審理將以書面形式進行,不再安排公開庭審。小謝強調(diào),自己至今仍未收到孩子撫養(yǎng)費及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金。她表示,僅希望得到公平對待,為自己遭受的不公討回公道。
回顧過往經(jīng)歷,小謝的身體健康狀況并未因時間流逝而有所好轉(zhuǎn)。她長期受困于左腎功能喪失的問題,經(jīng)常出現(xiàn)貧血癥狀,且需定期接受醫(yī)學檢查。自2021年7月至2023年4月間,小謝累計遭受16次家暴行為,嚴重損害了其身心健康,不得不依靠佩戴糞袋維持日常生活。
最終,小謝與賀某陽于2024年6月解除婚姻關系。而在同年12月,賀某陽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與虐待罪被判刑11年,并需支付總計37萬余元的民事賠償金。據(jù)小謝披露,賀某陽曾多次轉(zhuǎn)移家庭資產(chǎn),其中包含一筆高達200萬元的資金流向其母親控股的企業(yè)賬戶,并標注為借款性質(zhì),但仍有90余萬元未能歸還。
海峽網(wǎng)綜合自大象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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